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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狼是狗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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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你快看那只狗好大,我害怕。”

在岭头镇一大早冷清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了一头比小牛犊小不了多少的大狗,让一个牵着母亲的手刚走出家门,穿一身新衣服,模样清秀的六七岁小女孩赶忙躲到了母亲身后。

“小囡别怕,再大也是狗,不是狼。”

第一次见到这么大个的狗,母亲也有点心虚。不过还是壮着胆子把女儿挡在身后,停下脚步转头向街道两侧看了一眼。因为天刚蒙蒙亮,并没有看到其他行人的女人,目光最后停留在已经慢悠悠走到近前的那只大狗嘴里叼着的一只,比硕大的狗头还略小点的破陶盆上。

仔细看了一眼发现,别看小小的陶盆口沿上缺了个豁,可灰色的内壁上似乎还有几个清晰的图案——两颗几乎一模一样的叫不上名字的草,差别只在于一棵有果,一棵没有果。而在两棵小草中间,还有一个盘腿而坐的小人的影子。

眼见那只大狗停在了自己身前,女人不由自主向身后的门内退了半步,并自言自语道:“这是谁家的狗,好像以前没在镇子上见到过。”

尤其是,见那只大狗很像是在沿街乞讨的样子,心虚之余女人难免还有些惊奇。

“小囡,快回家拿块馍来。”

“哎。”小女孩蹬蹬跑回去,转眼拿着一块馍回来递到母亲手里说:“娘,给你。”

女人接过来,弯下腰伸出手把那块馍迅速放到似乎听懂了她们母女对话而抬起头,正看着她们母女的大狗嘴里叼着的那只破陶盆中。一副担心被大狗突然咬一口的样子,又忙不迭抽回了手。

让母女二人惊讶的是,那只大狗竟然十分人性化地前肢离地,像男人之间作揖行礼那样,向她们抱抱了前爪。随即才转身,沿着街道大摇大摆走了。

“娘,牠好像很懂事。”

“嗯,娘也从未见过能够沿街乞讨,竟然还会作揖的狗。”

“娘,我们快走吧。可别去晚了。”

“嗯,走吧。”

女人和小女孩都不由自主多看了两眼那只与她们背道而驰的大狗,这才手牵着手沿着街道向另外一个方向急匆匆走去。

只是她们谁都没有听到,此时那只沿着街道溜溜达达的大狗正在被某人训斥着。

“小青,你搞什么鬼,什么时候学会沿街乞讨了?”

“主人,我没想过要当乞丐。可是……那对母女非要拿我当乞丐不可,我也没办法。”

“谁让你把灭魂钵叼在嘴里,人家不当年是乞丐还能是什么?”

“不然放到哪里?若是顶在头上,这一路走来早被人当成妖精打死了。”

伍庚想想也是,自己要躲避整个修仙界的搜捕,最安全的办法无疑是留在灭魂钵中修炼,并把灭魂钵藏于深山老林,或者深潭,或者地底深处。可是,修炼来修炼去,三年过去了,不论是《神魂圣经》,还是《混元神功》,因为自己并不是五行均衡体质,始终没有效果。所以不得不冒险满修仙界寻找适合自己修炼的功法。同时,为了打听“厚土生锐金,天地不容,神鬼共愤”这十三个字的由来,也就是要弄清楚修仙界为何容不下他,也不是总躲着就能找到答案的。

如此以来,在整个修仙界到处都张贴着画影图形悬赏自己告示的情况下,灭魂钵就只能交给青背狼王来保管。不让他叼在嘴里,还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一只大狗嘴里叼只破陶盆,看起来的确像是沿街乞讨的样子。

只是,伍庚心想,也就是那对心地善良的母女。想想青背狼王这一路走来的大半年时间里,几乎都是这幅模样。而之前遇到的那些人,最多也就是好奇地嘀咕一句:什么时候狗也会沿街乞讨了?!

甚至,还有不少人曾经动过想要留下或者杀死青背狼王的念头。若不是青背狼王跑起来的速度一般人根本追不上,怕是早就成了人家的护院狗,或者盘中餐了。

“主人,今天是茅山派招收弟子的正日子,我们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你不怕被那些臭道士把你当狗抓住吃肉?”

“道士不吃狗肉。”

“好吧,只要你不怕就去。”

三四年下来,虽然已经十七岁了,可伍庚毕竟还是少年心性。加以身边除了青背狼王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和他说说话,所以,一人一狼名义上是主仆,其实已经相处的跟朋友没有多大区别了。

“主人,你说昊天派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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